“这就是你说的成年人做的事?”
在几个大大的麻瓜音响发出的震耳欲聋音乐声的包围中,蒂雪茫然呆滞的表情在头顶灯光的闪烁下忽明忽暗。她木然地盯着小天狼星高举两杯冒着绵密气泡的啤酒,凭借高挑的身材在乌压压一片脑袋上方确认她的位置,左挪右拐泼泼洒洒地艰难穿过拥挤的人群。他把洒的只剩一半的啤酒递过来时她向他发问,很难控制自己让语气里不透露出咬牙切齿的意味。
蒂雪为自己此前对魁地奇比赛时的看台和霍格莫德日的蜂蜜公爵糖果店的拥挤颇有微词而深感歉意,在这个像金枪鱼罐头一样狭小昏暗的密闭空间能找到一个能不跟任何人肢体接触靠自己站稳的立足之地,她感觉自己已经用掉了一整年的幸运。如果这一切都还能勉强忍受,那破旧的舞台前挤满的不间断尖叫的年轻人让她觉得如果生存的前提是老老实实待在这里,自己对这世界也并没太深的眷恋。
天知道小天狼星怎么发现的这个地方,他选择约会场地的能力跟她寻找话题的能力一样令人大开眼界。蒂雪从没想过一个地方能同时拥有破釜酒吧的不起眼、猪头酒吧的糟糕环境和三把扫帚的人流量。客观礼貌地评价,这里可以用乌烟瘴气形容。墙壁层层叠叠着乐队海报和各色涂鸦,看不出原本的材质和颜色。地板黏着各种酒类泼洒后被踩踏结实的污渍,据她观察,从吧台卖出的酒少说有一半消耗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难闻气味,她浅薄的见识只能从中分辨出一部分来源于一些人口中吞吐着的香烟和头上的发胶味儿,一个逃犯要是能躲进这里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他除了被跳舞的人群捣上几胳膊肘,至少能获得六小时的安全,苏格兰场最训练有素的警犬追踪到门口都会失去目标。总而言之,跟这里比起来,猪头酒吧都显得是个清净优雅的约会圣地。
出门时蒂雪还担心他们的穿着是否会不合常理,她不算多虑,可事情是往另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这身打扮在伦敦街道行走或许会因其鲜艳耀眼的颜色引人注目,但在这里的其他人稀奇古怪穿着的衬托下,他们的花衬衫和牛仔裤整洁体面得宛如穿着全套西装和晚礼服,因太过得体而格格不入,她相信就连詹姆·波特来到这里都能被夸一句衣冠楚楚仪表堂堂。
原以为经过几年麻瓜研究课程的学习,对麻瓜已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眼前的种种景象实在颠覆了蒂雪以往的认知。作为一个好学生她努力想把学到的知识套用到现实生活中,她给见识到的一切努力找到合适的理由,这或许就是温菲尔德教授课上提到的由于麻瓜社会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导致的经济下行,麻瓜青年们才只能穿着撕裂的T恤和破洞牛仔裤几乎衣不蔽体。但那怎么解释这么燥热的环境里有人还坚持穿着皮夹克?难不成是因为上面缀满的铆钉和身上支棱着的安全别针让周围的人不敢贴近而稍显凉快?更别提眼前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头发固定在头顶向天空树立,从它们抖动时阵阵散发的气味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每个人都喷了足有一整瓶的发胶。她真为中世纪被麻瓜抓捕焚烧的女巫们喊冤叫屈,有没有人来评评理,到底谁更像邪恶的巫师啊!
最让她难以理解的是这里的音乐,如果它也能算音乐的话。她从没听过这么奇怪的歌曲,跟她在魔法世界和不久前在安娜窗外听到的都不一样。破破烂烂的舞台上乐队激情四射、倾情投入,他们演奏的乐曲节奏感极强但几乎没有旋律,主唱纯靠嘶吼把歌词一句句喊出来。
难道这就是最时兴的麻瓜年轻人周末晚上消遣的方式?花钱进到这样一个可以说肮脏环境里,喝着涨过价的廉价啤酒,听主唱把他们怒骂一通?
尽管对小天狼星把她带到这里的行为不敢恭维,但本着多了解男朋友的兴趣爱好的想法,蒂雪没有扫兴。她坚强地屏住呼吸站在原地,在心里盘算着耗尽对小天狼星全部的爱最多只能支撑她在这里坚持半小时,他该知足了!
但半小时后,蒂雪没提出要离开。如果不是她很清楚地确定自己能感受到周遭的环境和声音,她几乎怀疑自己又被施了夺魂咒,否则何以解释她的心脏为何不受控制随着每一声重重的鼓点跳动,她的身体怎么会像被训练过似的不由自主地跟着节奏甩头和跳跃,感受的胳膊发酸时她才发现她的手臂已经垂直向天花板举了半天上下摆动拍打节拍,最离谱的是在主唱把话筒递向台下时,她明明是第一次听这首歌却可以跟着那群麻瓜年轻人一样喊出下一句歌词。她觉得自己真是疯了。
这种少有的失控的疯狂的感觉让她着迷。感谢这里光线这么暗,声音这么嘈杂,周围的一切都这么光怪陆离、离经叛道,没人认识她,没人注意她,她可以毫无负担地做一切此时此刻想做的以前根本不会做的事。在这种环境下除了霸道的穿透耳膜凿进脑袋里的声音,意志再坚定的人也很难分神去想别的事情,遗憾、悲伤、焦虑都被暂时隔绝开,她久违地感受到纯粹的轻松和快乐。
小天狼星也沉浸在狂欢的氛围里,但他不忘时不时低头打量第一次来的蒂雪的神情,在她如他所料地也开始扯着嗓子跟唱和欢呼的时候,他腾出没挥动的那只手用力揽着她的肩膀凑近她,把面颊贴到她的脸上,这样他的声音才能穿过重重噪音清晰地传进她耳朵里:“蒂雪!你感受到了吗!”
“什么!”他喊了两遍蒂雪才听清,她也大喊着问他。
“自由!”小天狼星畅快地大笑着,拽着她横冲直撞地跳进舞池加入麻瓜们群魔乱舞的舞蹈。
他们唱了跳了几个小时,尽管几番痛饮麻瓜的酒水,也没能很好缓和他们的口干舌燥,直到凌晨一点夜店打烊,他们才精疲力尽地随着恋恋不舍的麻瓜青年们散场。依旧狂跳的心脏让他们没在第一时间幻影显形,而是随着四散的人群溜达在深夜伦敦昏暗空旷的街道上平复心情。
在与世隔绝的欢乐时间里,外面似乎又下过一场阵雨。空气中潮湿的水汽随着夏夜的晚风扑在他们泛红的脸颊上,不仅没带来凉爽,反而让他们的脸烧得更加厉害。或许因为有些醉意,或许是积累起来的兴奋情绪无从发泄,蒂雪毫无缘由地故意蹦蹦跳跳踩在地上的水洼里,让积水溅到小天狼星裤脚上,做出平常时候绝不会有的失格举动。小天狼星没制止,乐在其中纵容地笑着欣赏这么鲜活的她。
蒂雪嘴里不自觉地又在哼着刚刚听到的几句歌词,这首歌似乎很受欢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唱了好几遍,至少在今天晚上,它在她脑中的深刻程度超过了她常常哼起的那首歌谣。“我听见有人跟酒保吵架,因为每品脱啤酒比上周贵了两便士。但是每个人又看上去似乎很快乐。”蒂雪颠三倒四地对小天狼星说,“他们唱着没有未来,但是又好像充满希望。就像我们!”她指的不是她跟小天狼星两个人,而是他们巫师和魔法世界,她拍板道,“小天狼星,我们去找莉莉!”
饶是跟大脑结构异于常人的詹姆神交多年,小天狼星也没跟上蒂雪太过跳跃的思维,他只能捡最重要的问:“找莉莉干什么?”
“我觉得她也应该听听……这叫什么?”蒂雪迫不及待想跟她最好的朋友分享新奇的体验,却发现糊里糊涂地跟着跳了几个小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音乐。
“朋克,麻瓜们这么叫它。”小天狼星好声好气地给她解释,他怕她真的大半夜冲到麻瓜住宅区把莉莉叫出来,急忙搂住她哄劝道,“这会儿莉莉肯定已经睡了,而且夜店也打烊了你忘了吗?我们先回家,明天再去找她,再带上詹姆,怎么样?”
开玩笑,他哪有胆子单独把莉莉带上,莉莉要是知道他这段时间是怎么哄骗蒂雪的,把他杀死在夜店里要几个小时后那些人才会发现他的尸体。詹姆的重大作用在此刻显露无疑,小天狼星相信自己的好兄弟詹姆不光不会吝惜帮他最好的朋友抵挡一顿来自莉莉·伊万斯的劈头盖脸的说教和攻击,说不定还会对为他提供这样一个增进联系的好机会而表示感谢。
不用谢,小天狼星大方地想,这都是他作为朋友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