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昀去了菜市场买菜,因为菜市场比超市的选择更多。
他买完了虾和肉就去买疏菜,在认真挑胡萝卜的时候,身边站了一个人,卖菜的大妈都突然变得热情起来,“老板,要买什么菜?”
“我跟他是一起的。”
多么熟悉的声音啊!沈昀顿了顿,转头看去,江裴就像守护神一样,站在他旁边。
沈昀瞬间眼角眉梢都爬上了惊喜,“江总,你怎么来了?”沈昀完全没想到像他这种衣冠楚楚的家伙还会找来菜市场这种杂乱的地方。
江裴笑了笑:“来看看你把菜买得怎样了。”
“就快买好了。”
“还差什么菜,告诉我,我来买。”
听到他这句话,沈昀瞬间浮想联翩,像他这种出手阔绰的人,买个菜还不把人家吓死?还别说,沈昀此时虚荣心作祟,很想让别人知道他身边这位大户买菜是怎样亮瞎大家的眼的。
结果与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江裴:“老板,胡萝卜多少钱一斤?”
老板:“3.8元。”
江裴:“3.5元卖不卖,不卖我去别家。”
沈昀:“......”
老板难为情:“我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价格了。”
江裴拉上沈昀作势要走,老板立即喊道:“诶诶,算了,那就亏本卖给你们了,今天天气冷,好卖完早收摊回家。”
买菜的江总太一毛不拔了!
沈昀又双叒刷新了三观。
与自己对比,沈昀觉得自己简直是天下第一让人省心的好顾客,每次上来就直接挑菜,挑好了给老板,老板一称,说多少钱就给多少钱,然后走人。
他是一个买了菜都不知道多少钱一斤的人,就是这么地干脆利落。
两人买全了材料,就朝菜市场外走,提了一小半菜的沈昀问:“江总,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菜市场买菜而不是去超市呢?”
“我就知道。”
沈昀早就猜到他会这么回答,听到了期待中的答案,他莫名地开心。
他私底下认为这像是两人的一种默契,一个秘密一样。
出了菜市场,冷冽的风吹了过来,让人不由地打冷颤,江裴先把菜给沈昀全部提着,他拿下自己的围巾挂到沈昀的脖子上,还给他细心围好,不让风有机可乘钻进他的脖子把他冷着,之后把菜全部拿过来,不再让沈昀提。
沈昀有机会把冰冷的双手插进大衣兜里,他的手暖、脖子暖,心也特别暖。
回到公寓,两人分工合作,一起洗菜切菜,画面十分温馨,做好了一切前期工作,煮粥就得让沈昀来了。
沈昀却在粥沸的时候急忙去掀盖,一不小心烫到了掌侧,他痛地“嘶”一声,赶紧打开水龙头用冷水冲。
被烫到的地方红通通的,江裴抓起他的手来看,气不打一处,“怎么笨手笨脚的,”又命令道,“你去坐着,我来煮。”
不就是被烫了一下么,又不是得了绝症,那么紧张做什么?沈昀虽然犯嘀咕,但心里又非常享受他对自己的关心,于是听话地坐一旁去了。
他趴着沙发靠背看着江裴煮粥的背影。
真是既能赚钱又能居家的绝世好男人啊!沈昀好生妒忌,妒忌这个人样样出色,又妒忌他的女朋友能得到他这个样样出色的男人。
江裴能感受到他注视的目光,他嘴角上扬,并未回头问:“一直看我做什么?”
沈昀一时脑抽,脱口而出:“我就是很喜欢看你啊!”话一出口才意识到不对,连忙解释,“呃,我的意思是......”
“你想怎么看都行。”江裴笑意加深。
裸体行吗?
沈昀猥琐地想。
“裸体也行。”
“......”这个人怎么知道他心里所想?沈昀连忙虚伪地否认,“江总,我没这么想过。”
江裴不置可否。
没有沈昀坐镇,江裴也把什锦粥煮得很好吃,沈昀却不要脸地偏向自己,认为自己煮得更胜一筹。
沈昀洗完澡上床,因为还早,他就靠着床头看书,看了一会,他觉得肩膀太累了,就整个人趴了下去。
办公桌旁的江裴偶尔抬头去看他,趴在床上看书的他时不时晃着抬高的脚丫子。
江裴噙着笑意去翻阅自己的文件。
过了一阵子,看书的沈昀眉头绷紧了一下,像是有什么郁结,他翻了一个身,平瘫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江总。”
“嗯?”
沈昀侧脸看他,“江总,你觉得我发表在《信息时代》的论文所提到的,会实现吗?”
江裴抬头,“没有自信?”
沈昀叹了一声:“论文我一开始是投其它国内权威机构的,可是他们都说这是天马行空,都退了我的稿。当时我都死心了,这样的理由等于功夫全白费了,连修改都无处修改,我本来不再想了,后来我都不知道大名鼎鼎的《信息时代》是怎么把我这个漏捡的。”
江裴认真听他说着,默不作声。
“虽然被更权威的《信息时代》捡了,但想一想,之前那些机构说得确实是有道理的,江总,你技术那么厉害,你觉得呢?”
江裴第一次见他这么丧气,他盯着他,语气认真:“如果当初我觉得不可能,自然不会给你机会进入公司,懂这是什么意思吗?”
沈昀眼睛大大地亮了,又翻了一个身,“江总,我发现你书房有很多相关的书籍,你是不是也研究过这方面的技术?”
“嗯。”
“那你相信是可能的是吗?”
“任何一项技术都是从不可能变成可能的这么一个过程,事在人为。”
沈昀相当地受益匪浅,有技术大佬的话支持,他如打通了任督二脉,身心都通透。
“江总,谢谢你。”他是真心的。
江裴站起身走过来,面对沈昀侧身躺下,他凝眸注视着沈昀近在咫尺的脸,眸光深深,胜似千言万语。
沈昀也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静谧之中,江裴忽而抬手去拨一下他垂坠在额前的碎发,接着用指背轻柔地刮一下他的脸,温语道:“送你去美国留学好不好?”
沈昀第一时间竟然是觉得不舍,他一点都舍不得离开他。这种情绪突然的一下子,非常强烈,以致他心里很难过。
“江总,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不是突然,”江裴说,“想了一些时日了。”他停了一下又说,“美国在技术领域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探索,尤其在你研究的这一块,去留学对你有很大帮助。”
沈昀真真切切明白他是真心对他好的,但事情来得太突然,他无法抉择,以至于他随便捡了一个借口,想拒绝。
“江总,我没钱......”
“我有,就当你先欠我的。”江裴注视他道。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校园里光秃的大叶榕已经长满了鲜嫩的叶子。在无知无觉的沈昀看来,像是冬天的荒凉一夜绿盈。
课堂上的沈昀望着窗外,听风掠过树荫沙沙作响,其中似乎还带来了生机焕发的清香。
整一节课他都魂游天外。
他满脑想的都是昨晚江裴对他说的话,对于留学的事,江裴叫他好好想,并不急,想好了就告诉他。
下了课,沈昀是最后一个收拾课本出了课室的,走廊上,崔凡来了电话。
电话才接起,崔凡的声音就急燎急燎地传来:“阿昀,惨了惨了,我失身了,李时筝把我给睡了。”
沈昀怀里抱着的书差点飞出去。
“......怎么回事?”
崔凡捶胸顿足:“都怪我多管闲事。”
张一合和唐芳婚礼的当晚,他们这一群人喝得太醉了,睡得天昏地暗,崔凡第二天傍晚才清醒了过来。
一醒来,他就立即想到,要赶快去把婚车退了,这破车子多放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得心疼死他。
讲真,这破车子开着还挺拉风,果然豪车受追捧是有道理的。被他随手扔副座驾上的手捧花忘记拿出来了,不过花儿还挺新鲜娇嫩,花香阵阵的,还挺享受。
不料他在路上撞见了李时筝和她男朋友方奕业,李时筝跟受委屈的小媳妇一样,一声不吭,低着头任方奕业颐指气使、一通责骂。
方奕业态度嚣张,完全不顾及李时筝的面子,她眼眶都红了。
崔凡原本就对这个人一点好感都没有,想起在酒吧发生的事,就知道他是一个稍有不如意就会拿女人撒气的low逼,这样的人简直丢尽广大男同胞们的脸面。虽然李时筝也称不上多漂亮,但与这么一个low逼相比,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李时筝也傻得让他恨铁不成钢,她好歹是一位高学历的职场女性,为什么要这样委屈自己?这种臭男人不一巴掌扇走,留着过年吗?
他到底有什么值得她去爱?
李时筝被骂得眼泪无声地流,又不敢反驳一句。
崔凡看不下去了,决定要把她从火坑中拉出来。他突然从车内后视镜中瞥见放在后座中准备归还的礼服,他想了想,拿过来换上,然后在车内后视镜整整仪容,把车子开到二人面前,“嘶拉”一声霸气地停住。
方奕业正骂的起劲,突然来这么一出,他愣住了,李时筝挂着两行泪,抬起头也看了过来。
两人就这样怔怔看着眼前的豪车下来一位高大的帅哥,他挂着温柔如水的笑容,手捧一束鲜花,迈着优雅的步伐走来。
“筝儿……”
他的尾音往上扬起,温软深情,听得人心驰荡漾。
李时筝眼泪都忘记流了,睁着湿红的眼望着朝她走来的人,走近了些,她才看清楚原来是崔凡。
他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她从来不知道他原来可以这么帅。
“崔……”
走到她面前的崔凡手掌立即轻轻挡住她的嘴,“你怎么哭了,”他心疼地用指背去擦她的泪水,“你知不知道这样我多心疼。”
李时筝彻底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