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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基因缺陷的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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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会被眼泪所动容的,宁亦心里的愧疚从发芽的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

站在角落良久,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前一后的走来,宁亦才从阴影里走出来,他没有进餐厅继续未吃完的晚餐,而是转身离开。

黄昏已经落下,走到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宁亦给赵清越发了条消息——我有点事情,就先走了。

zqy:我送你,你现在在那?

01:不用,已经打到车了。

zqy:那明天八点我去接你。

01:不用那么麻烦,明天民政局见吧。

很客气的一来一回,情感波动近乎无限接近于零,根本就达不到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程度,婚姻是坟墓,得有爱意的加持才能义无反顾。

可就是这样的态度,让他轻易就得到了一个与霍野、许以周截然不同的结果。

赵清越全身都靠在了椅背上,莫名其妙的笑了一下。

靠近季宁亦的第一步不是接近,是远离。

宁亦没回家,坐着公交车在某一站停下,在路边找了个共享单车一路踩了几公里跑了圣和,后背在流汗,运动过后心脏急速跳动带来的血液奔腾让宁亦的脸颊潮红,吐出的喘息一下接着一下。

圣和的教学楼灯火通明,宁亦买了个烤红薯,站定了看了一会,反复比对和记忆里的并没有什么改变后,才拖着有点疲倦的腿走向不远的小吃街。

人挺挺多的,乱七八糟的食物香气从各个地方飘出来。

宁亦很挑食,圣和的食堂不算难吃,各个地方的特色美食都有一点,但宁亦就吃不了多少。

高中时期的宁亦一身白色校服套装,下巴尖尖的。用霍野的话来说,一米八的个子,除了骨头还是骨头,打一下都嫌硌手。

为了治人不吃饭的坏毛病,宁亦被霍野带着在外吃,一来一去还长了点肉。

宁亦站在一家烧烤店门前,确认了半天才发觉自己并没有走错。恍然一下,脑子里那句你们是圣和的学生这句话悄然浮现,大脑一下就构建出了联系——老板娘已经不做生意了。

晚上的那顿宁亦根本没吃饱,在隔壁店点了碗馄饨,等人端上放上桌,宁亦突然没由来的就想问问:“隔壁那家餐馆为什么不开了?”

高瘦的男人睁着迷茫的眼,一时转不过来弯。宁亦张嘴说出餐馆名称,就见人恍然大悟,笑呵呵问道:“你之前是圣和的学生吧。”

宁亦点了一下头,他还记得面前这个高瘦男人,强哥。

据说是当初摆摊遗留下来的称谓,寸头加上三白眼,脸上有条疤破坏了五官的协调性,盯着人就显凶相,与之相反的是他的脾气,意外的和善。

强哥说:“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没什么好讲的。”

宁亦拿了个小碗倒了点醋,转头道:“我离开这四年了,外面的饭吃的有点不习惯,回来看看。”

店里的人不多,强哥也有空闲和人唠唠,把人瞧了一遍才隐约记得好几年前一个模糊的人影。

强哥拍了一下脑袋,茅塞顿开般的开口:“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霍爷的?”

怕人带口音,宁亦张口略带疑问的确定:“霍野?”

强哥越看越把人往记忆里的那个人代,笑呵呵的问:“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和一个染白金发的人来隔壁店吃饭?就是那个alpha。”

宁亦确定了,强哥是在说霍野,有些意外,隔着四年居然还有人记得他们,定定的看着人回了一个是。

蒸腾的雾气扑向脸颊,湿漉漉的暖。

强哥点头:“那就是了。”一头白金的发,人群里扎眼的厉害,强哥来了兴致,高兴的给人分享当年的事情,语气感叹:“当年你不在,他一个人出来吃饭,有个omega被一个小混混盯上了,又没人上前帮忙,就你朋友,那个叫霍爷的一脚踹了上去,然后那个小混混就起不来了。”

强哥啧了一下,表达出赞扬:“很帅。”

“那是挺帅的。”宁亦低声附和道,可在他的记忆,他竟然搜刮不到一点关于这个事件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强哥挑了挑眉:“他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

“……”

宁亦戳了戳碗里的馄饨,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强哥回想着,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时间:“夏天吧,你们快放假的时候。”

宁亦沉默,那是在他们闹矛盾的时候,霍野出国前夕。

强哥嘿嘿一笑,叹了一口大气,感叹道:“不过在那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了,是出国了吗?”

圣和的学生家里大多有钱,看人气势气度强哥也能分的出来,那个叫霍爷的,不是一般人。

见宁亦低头看碗里的馄饨,不动嘴,强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也没管合不合适,就突兀的问道:“你是怎么和霍爷分手的,还找了个跟霍爷差不多类型的男朋友的?”

宁亦皱眉。

强哥知道惹人不悦了,也没停止询问,手摸了摸口袋,有点想抽烟,“我就是觉的他那么喜欢你,怎么会和你分手,有点想知道理由。”

一张脸从笑变的平静,强哥的身上的朝气就好像全被抽走了,整个人灰扑扑的,像蒙上一层暗暗的阴翳。

馄饨没吃完,宁亦没说话。如果已经吃完了,宁亦大概率已经拍桌子付钱走人了,根本不会停留。

这个问题很冒犯。

强哥自顾自的对宁亦比了个手势,食指手指弯曲,比了个九,他问宁亦:“你知道我今年多少岁吗?”宁亦没回应,他也不在乎,自顾自的说下去,笑了一下,比哭难看:“我今年二十九岁。”

宁亦抬头,望了眼强哥,带着点打量。比起四年前,如今的强哥瘦了很多,眼眶都凹了下去,头发近乎全白,如果带上口罩,佝偻着身躯,大约可以被错认为老人。

其实在四年前,强哥的头发就被人给讨论过了,大片的白发很惹眼,但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毕竟少年白头并不稀奇。

强哥和善的笑了笑,带着脸上的疤痕抽动,过早衰老的脸和提不起精神的眼神,使得凶相变的可怜,像霜打了的茄子。

宁亦:“你想告诉我什么?”

强哥眨了眨眼,语气幽幽:“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宁亦:“……”

强哥没听到宁亦的反驳,就认为人是默认同意了的,他没把门关上,要不要听的权利全在宁亦,他可以走,也可以留。他只是要说一段简短的故事,不那么圆满的故事:“从前有个小男孩小时候不爱读书,十七八岁就辍学和人去干收高利贷勾当,每天浑浑噩噩,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姑娘当时啊在被人威胁,男生冲上去就英雄救美,然后脸就破了相。”

说到这,强哥笑了一下,真心实意的轻松,“破了相,男生还挺高兴的。”

“姑娘很愧疚,她是个大学生,天天请假照顾男生,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喜欢上了,女生觉得放高利贷危险,就让男生去干正经工作,男生没什么学历,就去了工地,反正我力气大,干这个也挺合适的。”

“然后,就不太好了。”

强哥眼里有了点泪,眨巴眨巴又逐渐消失在了眼眶里,平静道:“姑娘生了病,很重的病,她的亲人都不要她了,男生把姑娘接回了家,某天晚上,男生告诉姑娘,其实还能治治的,要送人去医院。姑娘说,我们没钱。”

“其实是有钱的,我把房子卖了,玲霜问我哪里来的,我就这样告诉她的。”

“玲霜很生气,说我傻,我那里傻了,我和玲霜算了一笔账,我说房子是我花六十多万买下来了,现在卖了房子我有一百万,我多了四十万,是我赚了。”

“如果她病治好了,那我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玲霜,这笔买卖,说什么都不亏。”

“钱还是不够,治病很花钱,我就又回去干收债的,有几次被打到了脸,我好久都不敢回去。”

“最后一次收债,有人用刀子往我肚子上捅,还好,我命硬,挺过来了,那一天我没去看她。”

“后来我能爬起来了,我就去看她,我知道她知道了。陈二狗的嘴巴瞒不住,大嘴巴。我借口出去,她也不拦着,然后她在里面哭,我在外面哭。”

“诶。”

“我觉得我的玲霜真可怜,如果我有多一点钱,她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说了这么几句,强哥的手抖了一下,嘴巴干了舔了舔嘴唇,他扭头问宁亦:“你有烟吗?”宁亦还没说话,他就自问自答上了,摇了摇头,“你肯定是不会抽的。”

青年的样貌很惊艳,画似的。强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干净,纯粹,生机勃勃的像一个春天。不会被烟尘包裹,病痛折磨,他还很年轻。

嘿,是个beta。

他的玲霜也是个beta,漂漂亮亮的beta。

你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每见一个人的时候你都会下意识去找那人的影子。不是因为样貌,而是你会不自控的去想,那个人会怎样,会不会将来也是那样。这是活了这么多年强哥总结出来的。日子太长了,不读书的人都快要成为了一个哲学家。

强哥咳嗽了一声,脊背狠狠折了下去,嗓子刺啦的一下,哑了,他看着宁亦身上穿着的灰色大衣,劝说道:“年轻的时候不要想着穿一些很沉稳的颜色,没必要,花花绿绿的多好看,绿的,大红的,怎么艳怎么来。”

“一点也不亮,人就没精神,看上去焉了吧唧的,很难看。”

宁亦不说话,他本身就是个衣服架子,一米八的个头,肩宽腰窄,套个麻袋都是时尚。强哥只是这么说着,眼睛转向不知名角落,表达欲来的快去的也快。

馄饨被吃完,宁亦开口纠正了强哥的错误,“他们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之间没那层关系。”

强哥没应答,似听进去了又似乎没有,自顾自的岔开了话题,回答了宁亦最初的问题:“隔壁那家老板娘的儿子生了病,家里急需用钱,关门是没办法的事情,能卖的都卖了。”一阵唏嘘,“不过,结局挺好的,活了。”

宁亦站起了身,低低对人道:“向前看吧,总要向前走的。”

强哥抬头,29岁的年纪已经活出了40岁的模样,一笑就满是风霜,二十多岁的意气风发像是从来都没有过。一身的花花绿绿,难看的像是贴在墙上的小广告,偏偏他还是一年又一年的穿着。

他说:“那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宁亦没说话。

强哥又说:“怎么会有人被一个只认识了三年零七个月的人影响了后半生呢。”他看着宁亦,眼里下了一场大雨,轻轻道:“不会的,毕竟那么短。”

人走了,店里冷清清的,强哥端起碗去了厨房。

这件事有些细节强哥没说,那就是小混混手上拿着刀,神情还特迷离漂浮,见人就乱挥刀。

那个omega被拽着,盯着巷子口,眼泪哗哗的流。

巷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堆着,强哥是想冲进去,但到底最后还是胆怯了,人家有刀,他什么也没有,只能站那,脑袋发晕。身后就忽的刮来一阵风,一个人三步并做两步直接跑了过去,抬脚就把人踹飞,白金的发把人的脸衬的格外的冷,强哥被那一下震慑到,一动都没动。

小混混疼的在地上乱爬,捂着肚子。

霍爷不动声色的用脚尖把刀踢的老远,蹲在了地上,五指拽着人的头发一拎,小混混疼的只嚎,白金发的人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了闪光灯,语气有条有条不紊:“哭有什么用,他敢这样对你就说明他一点也不怕报复,来,我们拍个照片,慢慢查,慢慢玩,被吓得跟什么一样。”

这一幕,强哥在这人身上,他看到了年轻的自己。

偏执,善于伪装。

强哥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霍爷的,至少不是这一天。

出类拔萃的人到哪里都是焦点,强哥也总会在这条街上看到这么个人,还有他身边的那个。白金的发很好认,一年四季都跟在人后,会在下雨天将伞倾斜,人多的时候会眼神警告别人不要靠近。喜欢的肆无忌惮,但又会在那人面前遮遮掩掩。

这样的人怎么会放弃呢?

他放弃了吗?

强哥洗完碗,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掏出了怀里的照片,他决定明天去白塔墓园看看。

他要带上她最爱的向日葵,穿一身很帅很帅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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