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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夫子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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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窗外糊着薄薄的一层雾气,内壁凝着晶莹的水珠,天刚朦朦亮,凌晨的风还未褪去夜的凉。

屋内不知何时多了个火盆,木炭上燃着的火星还未全部灭去。

昨天晚上睡在炕上,忽地觉得很凉,李珩弓着身子蜷缩在薄褥子下,家里的火盆只有一个,他惦记着婉儿和喜娘,便早早地生起火来将内屋烘得暖暖的。他不是没挨过冻,再挨一次也没关系。

窗户还有些漏风,被吹得呼呼作响,李珩将褥子盖住了脑袋,裹成毛毛虫,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眼皮沉重地耷拉下来。

受到生物钟的影响,次日,李珩还是早早地从炕上爬了起来,地板上还搁置着一个火盆,他晃了晃脑袋,一阵眩晕感撅住他。

再三确认,地上的火盆确实是他家里唯一的火盆。莫不是喜娘放过来的?

看来日后还是不能逞强,这毕竟是具孩子的身体,免疫力自然不强,这下大概是染上风寒了,嗓子也干痒的很。

拖着摇摇欲坠的身子走到灶房,李珩方想舀水先简单地洗漱一下,再去给自己熬一碗姜汤暖暖胃,驱驱寒气。

却见喜娘正坐在矮凳上,把着火候,炉子里塞着几根木柴,烧的正旺,上面架着一口锅,锅盖子被锅内汹汹的白雾冲地向外颤动,一股诱人的香味顺着空气传过来,李珩的肚子咕噜噜地叫动。

都说染了风寒的人,食欲不振,胃口是没有的,肚子却也是饿的。

喜娘用火钳调整炉子内木柴的分布以确保木柴均匀燃烧,避免形成死角,导致火势不均或熄灭,而后她偏过头来,看向李珩,神情染着几分忧虑,从她这个角度看来,李珩的面部煞白的很。

还好她多留了个心眼,就怕火炉子起不了用,便早早地起床给孩子熬了葱白粥,这葱白粥是葱白加生姜片配着梗米做的,味道清淡,适合食欲不症的人食用,且葱白具有发散风寒、发汗解表的功效,生姜也有温中解寒的作用,两者都有益于缓解症状。

“快快先洗漱了,锅里有热乎的葱白粥,喝了暖暖胃。”喜娘柔声道,语气带着焦急。

李珩点了点头,张口说话,却发现喉咙仿若黏住了似的,堵的说不出话来,挤出来的声音也带着厚重的鼻音。

这下可真是遭了罪了,怕是一天的嗓子都得是哑的,这定然是不能在去赶墟了,还在他迟疑不决之际,喜娘却先一步开口,“你这样子定然是赶不了墟了……她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眼神焕发着柔和却坚定的光芒,“我去。”

曾经只是说出这句话,都要在腹里打好几次稿子,如今却是半分耽搁不得。

她只需要向前迈出一小步,外面的世界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可怕,她若真心想要护着两个娃娃,便迟早要去接触社会。

喜娘将手掩在袖子下,握成拳头状,指甲紧紧地掐入手心,脆弱的皮肤被掐破了,渗出血来,强烈的刺痛感逼得她足够保持清醒。

这一次,李珩没有拒绝她,“你去。”

哑的不成样子的一句话,却鼓舞了喜娘。

见乌云密布,知山雨欲来是必然,既然已知山雨一定会降临,与其一味地祈祷天晴,不如未雨绸缪。

该要走的路,不管再难,也摆脱不了,若那时,她能够与过去的自己释怀,李珩为她感到高兴;若是不能,那也无需一定要追求所谓地释怀,待在自己的舒适圈未必就是一种错误的选择。

总之,小家虽破却总为喜娘敞开大门。

一碗葱白粥下肚,李珩觉得浑身都舒适了,头脑也不再那般晕乎乎的了,虽然嗓子还是干痒的,不过这点小病造不成什么大事,李珩觉得自己又能干活了。

喜娘麻利地将好些个竹篓子搭在一起,又往里面放了些自己闲暇时编的竹促织,竹蜻蜓,再小心地将装有天麻的麻袋子放在了里面,便同李珩告别了离去。

李珩喂过婉儿喝奶后,太阳也不疾不徐地倚着蓝天白云攀着高儿悬于天幕,再次发着耀眼的光芒。

雄鸡报晓,村子里的人赶墟的赶墟,干农活的捯饬农活,男女老少人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秋娘子的家离李珩家不远,知道秋娘子今日得有空闲,李珩将婉儿交与秋娘子照料。

临走前,婉儿张着小嘴巴,咿咿呀呀地同李珩挥舞双手,小表情萌萌的,十分可爱。

李珩知道这是婉儿在表达自己的不舍之情,朝婉儿笑了笑,“婉儿乖,哥哥干完活就回来接你。”

婉儿乐呵呵地也笑了,又是一番咿咿呀呀。

李珩回到家中,用扁担挑起木桶,向村里头的小溪边走去。

他每个桶装的水都不多,他不是自不量力,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也有认知,知道挑太多水,他是不行的。

这对于一个身体抱恙的八岁小孩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好在小溪的位置离田地不远,反反复复来回几趟,中间也停下来歇息了好几次,总算是把豌豆地给从头到尾,润湿了一遍,保持土壤的湿润有助于豌豆种子的发芽和幼苗的生长。但是要注意的是,要避免积水,水分过多会导致土壤排水不良,引起根系腐烂。

来田地干活的不只李珩这么一个小孩,还有李三婶子家的狗蛋儿,狗蛋儿只有五岁,甚至比他还小了三岁,却也下田帮衬着干些简单活计。

村里的孩子大多懂事,这样的孩子自小便经受了风吹雨打,有着一身子的使不完的劲儿。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李珩,“像是蒲公英的种子,即使于人世间浮沉漂泊,却有野蛮的生命力,所落之处,无论岩石峭壁还是裸露火山岩,总能于绝境中拔出一线生机。”

如今这样的一句话,同样适用在白云屯的孩子们身上。

等一切都忙得差不多时,已经快到晌午饭的节点了,今日来的匆忙他没有准备干粮,李珩收拾物什准备回家,却被李三婶子叫住,“珩娃娃,过来哩,婶子请你吃饼子。”

李珩顿了顿足,李三婶子挎着竹篮子和狗蛋儿往这边走来,李三婶子从竹篮子里拿出一个层次分明,在面皮中夹入肉末、葱花的笼饼。

笼饼又称蒸饼,炊饼,它的制作方法是将面团擀成薄片,然后放在特制的蒸笼里蒸熟,尝起来口感柔软独具风味,且制作快捷,成本低,广受农户们的喜爱,早上做好,不仅可以搭配着米粥一块吃,余下的还可携带到田间作晌午饭。

三人待在树荫下,享用响午饭,初春的田野地,举目望去,一览无遗,白云山就在前方,此起彼伏的山脉掺天而长,刺破云霄。

视野极其开阔,疲惫感在自然的湛净灵明中得到缓解,偶尔会刮来一两丝习习凉风,身子是舒展的,草地是绵软的,树荫是阴凉的,惬意有余。

狗蛋儿要去私塾那儿接哥哥李潇放学。李潇今年十一岁在经班就读,狗蛋儿平日里除了帮衬家里干点农活,便也无事可干,每天最大的快乐便是同李潇一块儿玩,哥哥李潇知道很多民间异闻,狗蛋儿总是缠着哥哥给他讲故事,两兄弟虽然差了六岁,关系却好得很。

李珩本来就打算要去李夫子的私塾探探情况,现在正好一路过去了。

走在田垄上,五岁的狗蛋儿小嘴“巴巴巴”地说个不停,田间的热浪来袭,狗蛋儿的小脸蛋被烘烤得红扑扑的,像熟透了的山桃子似的。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走起路来也浑身轻松,足以见心情雀跃,“珩哥哥,等我年岁到了,我也要去读书,像阿兄一样,知道很多的知识,我要收集一大堆的民间故事,分享给我的好朋友们。”

狗蛋儿太过兴奋,眼睛沾在李珩身上,顾不着看路,差点一脚踩空,跌进泥巴地里,李珩一把揪出他的后衣领子,堪堪将他拽住,接过狗蛋儿的话,“等你读多了书,走出白云屯,外面还有更多的故事等着你。”

狗蛋儿睁大炯炯有神的黝黑眸子,凝视着李珩,“珩哥哥,白云屯的外面是什么样子?”狗蛋儿握住李珩的手,不经意地使着劲儿,仰着小脸,憧憬而又紧张。

李珩择掉狗蛋儿鸟窝似的乱蓬蓬的乌发上的一片落叶子,视线从高邈的湛蓝色天空移到狗蛋儿充满热情的眼睛里。

“等你出去了就知道了,所以狗蛋儿要好好读书才是。”

狗蛋儿高兴地应允,点头如蒜,“狗蛋儿要好好读书!”

狗蛋儿要好好读书,李珩也要好好读书。

李夫子延讲了,因为今日要抽背,私塾里十一个经班的孩子只有两个背出了《采薇》,可独独这篇《采薇》他教了不下四天,能背下来的两个人,一个是班里成绩第一的李潇,另一个是李大宝,不过都磕磕跘跘的 ,勉强算是过关。

叫他有意外之喜的是,平日经班里每次背书必上罚抄名单的李大宝,竟然背出来了。

李大宝昂首挺胸,对着李夫子道:“夫子这次不要再让大宝罚抄了,大宝背出来了!。”

李文欲哭无泪,平日里他也没有总是叫这群孩子们罚抄,不会背的才抄,这下怎么弄的他跟个可怖的阎王似的,

毕竟李大宝表现不错,李文耐着性子回道:“早知如此,你好好背书,就不用罚抄了。”

李大宝神秘莫测地摇了摇头,“不,俺一直都有认真背书,只是那书里的文字就跟个小蝌蚪似的到处游来游去,实在不入脑,这次多亏了珩娃娃,我才知道原来背书还能这般容易。”

李文跳过李大宝发牢骚的部分,精准地抓住两个关键词,“珩娃娃?容易?”

“咳,咳。”李大宝装腔作势地咳了咳,“这个嘛……”

李文打住了他的演戏环节,呵斥道:“不说,就去罚抄。”

李大宝瞬间安分了,一口气全都道出原委:“秀娘家的李珩,夫子不知道吗?才八岁,就这般厉害了。”

李文挼了挼花白的胡须,叹了口气,原来是那个孩子,李文知道李珩的爹,李建峰,那位后生本来资质不错,是个读书的料,哪成想身子骨那般的虚弱,属实可惜了。

知道是李建峰的孩子,李文便没有过多的惊讶了,转念又一想,“你说那孩子几岁?”

“八岁啊?怎么了夫子。”

“八岁!”

李文眉峰紧蹙,八岁的孩子比他这儿蒙班最小的孩子还要小,蒙班的孩子还在识字的启蒙阶段,学的是《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基础类读物。

等识字和阅读能力到了一定程度后,李夫子会给蒙学子安排考试,考试通过了便代表有了升入经班继续学习的可能,考试不过的,便要继续待在蒙班打基础。

李文想过在李建峰的影响下,李珩定然有几分李建峰的风骨,要比普通孩子聪慧些,只是没想到这孩子的聪慧似乎超出了他的预料。

照李大宝那样说,这八岁的娃娃李珩不独是记忆力好,还会综合多方面去理解《采薇》的大义,更能将自己对经义的大义阐述理解通透,做到得之于心,行之于言,便是很多的学子终其一生都无法达到的境界,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正是朝廷所需要的人才。

狭小的屋子并不凉快,甚至让人热得发慌,李文的额头冒着豆大的汗珠,一绺绺鬓发黏在一起,打着结儿,却惊觉浑身的血液都凉透了,继而,另外一股十几年未曾有过的热血如同翻滚的大波大潮般将他泯灭的希望平地激起。

白云屯要变天了……

“阿兄!”

私塾下了学,狗蛋儿迫不及待地朝李潇走去,生性好动的小崽子,为了接阿兄放学,也耐着性子在窗外等了好一阵子,乖乖地蹲着也不说话,生怕吵到里面的学子上学。

墙上开了一扇小窗,夫子的声音洪亮有力,李珩能清楚地听到,起初他们到的时候,李夫子刚好讲到《诗》中的《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像是再次回到了前世的课堂一般,这种感觉很奇妙,李珩不由自主地便跟着背诵下去,他对这首诗很熟稔,“葛之覃兮,施于中谷 ,维叶莫莫,是刈(yì)是濩(huò) ,为絺(chī)为绤(xì),服之无斁(yì)……”

这是一首赞美劳动的诗歌。

诗中的生僻字多,对于这群年纪不大的乡村孩子来说,先别提背诵,读顺口都有点困难,所以李夫子教的很慢,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逐字逐句的解释意义,从读音到字意在落实到句意和篇章意上,虽说过程是枯燥了些,对于打基础来说却是必要的。

可惜,还没教完,李夫子就开始了抽背,抽的正是他教李大宝背的《采薇》,听到大宝大差不差地将整首诗背出来时,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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